百度与360公司爬虫机器人不正当竞争纠纷案,又被称为Robots协议案,是中国搜索领域爬虫机器人竞争***案。该案于2014年8月7日宣判,然而宣判当日,我们却在网上看到两种不一样的声音,这样的声音也让记者一头雾水。
其中百度方面宣称:奇虎360公司在该案件中需赔偿百度70万,而奇虎360方面坚持最终审判结果是“最终判定360搜索可抓取百度内容”,只字未提赔偿条款以及胜利与否。最终通过北京市***中级人民法院的官方微博,记者也看到一行耐人寻味的“结案陈词":我院认为,被告奇虎公司的行为违反了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相关规定,应赔偿原告百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70万元,同时驳回百度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在官司有结论时,有关注结果的(360陪70万),有关注细节的(法院允许360的行为),还有关注其他事情的,但无论你关注什么,事实是:百度说360公司非法竞争,并赢得了官司的胜利;360公司不谈官司胜败,只说法院允许其抓取百度内容,象征着突破百度“Robots协议”壁垒,有用户言称这才是里程碑。而且,在没有看到法院判决全文前,专家和媒体的声音都可以不用看!(一位名叫张爱武的律师所言)
以下为事件过程中,来自双方不同的观点以及各媒体的报道:
这是由微信订阅号“互联网安全那点事”中的内容,文章明确指出“法院判定360搜索可抓取百度内容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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